虚构绑架信息骗取钱财如何定罪?
在司法实践中,一些不法分子会先绑架一些钱财人,再向被绑架人的家属索要财物,构成绑架罪,是严重的犯罪行为。那么,虚假绑架索要钱财属于诈骗罪吗?
一、虚假绑架索要钱财属于诈骗罪
诈骗和勒索罪是侵犯财产罪。两者都侵犯了同一对象和同一主观故意内容。他们都想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我们可以看到,这两种犯罪的结构非常相似。二者的区别在于,在敲诈勒索罪中,犯罪人主要因恐惧而被迫交付财产。在诈骗罪中,犯罪人自愿交付财产的原因主要是认识错误。产量。诈骗罪是指以虚假事实或隐瞒事实为目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在诈骗罪中,被害人虽然理解有误,但仍处于自愿的意志状态和财产处分状态。这也是勒索罪和欺诈罪的主要区别。
二、刑法规定
1、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具体适用“诈骗法”的规定(2011年4月8日起):公私财产价值在3000元至1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上,超过500000元的,视为刑法第23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有下列情形之一,骗取公私财物,达到上述数额标准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重处罚: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欺骗大多数人发布虚假信息的;
(二)骗取救灾、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资金和物资的;
(三)以救灾、集资为名的诈骗行为;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残疾人的财产的;
(五)造成受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前款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或者诈骗集团负责人被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分别在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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