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金融秩序的罪行种类
扰乱金融秩序不是一种特定的犯罪行为,而是破坏金融秩序,对工作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破坏金融秩序的罪行是什么?
一、扰乱金融秩序的罪行是什么?
我国有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破坏金融秩序罪,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相对应。扰乱金融管理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金融业和金融市场进行监督管理,从事货币、外汇、证券、金融机构、证券交易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犯罪行为。保险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犯罪类型。
二,破坏财务管理秩序罪分为五个部分。
(一)货币犯罪。例如伪造货币罪、买卖、运输伪造货币罪、兑换货币罪等,都是对国家货币管理制度的侵犯。
(二)扰乱金融机构管理秩序罪。例如,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犯罪行为,伪造、涂改、转让金融机构营业执照的行为,违反国家金融机构的管理制度。
(三)扰乱金融凭证和存贷管理秩序罪。非法吸收、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伪造、变造金融工具,转移信贷资金罪,违反国家金融文件和存贷管理制度。
(四)扰乱证券、股票、债券的发行、管理和销售秩序的犯罪。如伪造、变造国家证券、伪造、变造股票、欺骗他人买卖证券、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违反国家证券、股票、债券发行、管理和销售制度的行为。
(五)扰乱外汇管理秩序罪。如规避外汇罪,侵权行为是国家外汇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上述扰乱财务管理秩序的犯罪,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规定了不同的处罚。
三、扰乱金融秩序罪的种类有哪些
1、伪造货币罪
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主要成员;
(二)假币数额特别大的地方;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况的。
2、销售、购买、运输伪币罪和金融工作人员以货币交换伪币罪。
第一百七十一条买卖或者运输伪造货币,明知是伪造货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汉朝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职务购买假币或者兑换成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货币、变卖、运输伪造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判处重刑。
3、持有、使用假币罪
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持有或者使用伪币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一万元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500000元以下有期徒刑。
4、变造货币罪
第一百七十三条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营业执照的犯罪。
第一百七十四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罚金。处固定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500000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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