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可另案处理吗?

离婚时,法院机构对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监护权作出判决。但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一种愿望,即分别处理财产分割和其他问题。那么离婚时,案件和财产分割可否分开处理?
一、离婚案件财产可另案划分吗?
不太可能。一般来说,这种方法是不合适的。离婚案件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案件,是一个复合诉讼,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要处理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也就是说,一个案件涉及三个问题:离婚、抚养子女和财产分割。无论原告的索赔是否有三个,法院应积极调查并作出裁决。
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关于儿童生活和教育费用的协议或判决不得阻止儿童在必要时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始数额的合理要求。
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决定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夫妻在家庭土地合同管理中的权利和利益应受法律保护。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中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另一方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另一方应当赔偿。
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应共同支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属于对方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考虑是什么?
(一)夫妻对财产所有权有书面或者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按照协议处理;但是,逃避法律,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协议无效。
(二)夫妻分居后,分开管理、使用和取得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在离婚的情况下全部发生,但双方的差额应由一方组成,差别很大。
(三)声称是一方人身财产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四)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但不得因一方过错等原因而分配。
(五)夫妻之间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离婚后生效,仅对夫妻有约束力。本协议不能用于对抗第三人债权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六)离婚时,人民法院可以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在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情况下,将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
(七)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不与家庭的共同财产分离。当事人一方要求分居的,可以先处理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明的财产问题。一次财产分配不清的,可以通知当事人分别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八)财产分割是事实婚姻的,应当向财产分割申请正常的离婚手续;违法同居的,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丈夫和妻子姓名的审判案件的有关规定处理财产分割,而不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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