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公证的遗嘱可以修改吗?
为了提高遗嘱的效力,一些人会将自己准备好的遗嘱进行公证,希望在他们死后,他们的遗产能够按照他们原来的遗嘱执行。但有些人在遗嘱公证后发现变化。那么怎样避免已经公证遗更改?
一、怎样避免已经公证遗嘱更改?
只要立遗嘱者不同意,谁也别想进行更改;
公证遗嘱被变更或者撤销的,只有遗嘱人本人向原公证机关申请变更或者撤销。其他人一般不能代表立遗嘱人改变或撤销公证人的遗嘱。
1、遗嘱的取消是指立遗嘱人取消其遗嘱。原遗嘱被撤销的,遗嘱内容无效。
2、遗嘱变更是指遗嘱人遗嘱内容的变更和变更。“变更”包括“补充”和“部分撤销”。
3、立遗嘱人原立遗嘱为公证遗嘱,原遗嘱变更或者撤销时,仍需由原公证机关处理。
二,遗嘱公证的成本是多少?
住房属于《继承法》所列的继承范围。所谓房屋继承,是指继承人死亡后,财产属于遗嘱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因此,只有继承人的房子才有合法的财产继承权。继承发生时,继承人多人的,应当按照遗嘱和有关法律进行资产转换,转让程序由有原产地证书、遗嘱和其他材料的主管部门办理。如果继承的房屋将来要出售,则始终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占房屋总额的20%)。如果你的父母(丈夫和妻子)在五年后只有一所房子,那就没有个税了。如果没有税收,就不会有这么多(20%的房子和1.5%或1%的房子之间的差额,根据房子的情况)。
遗嘱公证费用因地而异。遗嘱公证费用从100元到400元不等。遗嘱是个人的声明,对财产的转让没有影响。遗嘱在遗嘱人死亡后生效时,继承人应当以遗嘱公证继承权,并根据经公证的继承权向房屋委员会变更名称。继承权公证费按继承时房屋价值的2%收取。
三、遗嘱的撤销
遗嘱的撤销通常是遗嘱人取消遗嘱。原遗嘱被撤销的,遗嘱内容无效。
遗嘱变更和撤销方式有:
(一)以书面形式明示变更或者撤销原遗嘱。
(二)订立新遗嘱,变更或者撤销原遗嘱。
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遗嘱内容不一致的,以遗嘱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实施情况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立遗嘱人以不同的形式相互冲突,包括公证遗嘱,以最后公证遗嘱为准。如果没有公证遗嘱,则以最后遗嘱为准。”
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证人不得因书写、背书、录音、口头遗嘱等行为而被撤销、变更。”
立遗嘱人在订立新遗嘱时,不论是否明示撤销,只要两项遗嘱的内容互相矛盾,立遗嘱人便会更改原遗嘱,即推定原遗嘱已被更改或撤销。所有冲突、所有撤销、部分冲突和部分撤销。但是,原遗嘱人订立的遗嘱为公证遗嘱的,原遗嘱变更或者撤销时,原遗嘱仍由原公证机关处理。当遗嘱人的行为与遗嘱发生冲突时,该遗嘱人的不相容被视为部分或全部撤销原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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