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引发事故,交强险是否赔偿?
强制交通保险是否有醉酒赔偿条款?会有强酒后补偿的规定,醉酒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在执行处罚的这种情况下,一般的商业保险都不会得到赔偿,但由于醉酒的风险被包括在内,也可以要求赔偿。
一、强制交通保险是否有醉酒赔偿条款?
根据“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保险公司对醉酒驾驶造成的受害人财产不负责任,但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损失不能免除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先行支付救助费用,并按照规定承担救助费用:
(一)司机不具备驾驶或者醉酒的条件;
(二)在被保险机动车被盗、被抢期间造成事故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第一、加装的设备
购车后,许多车主会安装自己的立体声、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设备。但一旦撞车造成损坏,保险公司将不会赔偿这些额外的设备。一些保险公司会接受业主购买“新设备损失保险”,如果汽车在离开安全隐患后重新安装,而且没有事先通知保险公司,事故不能得到赔偿。
第二、撞伤亲戚朋友
第三,无年检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
在这种情况下,司机没有资格在道路上驾驶。此外,如果驾驶员不符合准驾驶类型,保险公司将拒绝支付赔偿金。特别注意不要醉酒驾驶,不要把车借给那些还没有拿到驾照的亲戚,朋友“过把瘾”。
第四、发动机进水后错误操作
保险公司认为,如果车辆深入水中,发动机熄火,驾驶员因强行起火造成损坏,是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不属于赔偿范围。如果汽车停在车库里以防被淹,不要强迫火灾发生,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否则即使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
二、醉驾怎样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最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约束,直至醒来,吊销机动车驾驶执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取得新的机动车驾驶执照。
2、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制止,直至酒醒,吊销机动车辆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十年内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再驾驶机动车。
3、醉酒驾驶机动车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执照,终身吊销机动车驾驶执照。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公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并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或者在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0 mg/100 ml;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严重超载、超速、驾驶不具备驾驶资格的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修改的机动车牌照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调查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手段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构成妨害公务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多项犯罪合并处罚的规定处罚。
4、对驾驶醉酒机动车的被告人处以罚款,应当根据被告人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自首悔改的态度,确定主刑相应的罚款数额。
5、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刑事案件,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诉讼期限内及时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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