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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夫妻一方的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时间: 2019-07-09 21:0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如果丈夫借来的钱不在夫妻之间使用,找妻子是没用的。妻子可以利用证据证明债务不属于自己,不需要承担债务,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一、丈夫贷款是否需要妻子承担?

是否有用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

原则上,婚姻关系中以一方名义所负的债务应确认为夫妻共同的债务(除非法债务外,赌博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应由债务人承担)。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丈夫和妻子之一可以证明债务是债务人的个人债务,则未负债的婚姻一方可拒绝债权人的请求。个人债务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该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商定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双方的债务,第三人知道本协议,丈夫或妻子的财产应当清偿。"债务人不能证明钱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还款方可以向借款人起诉要求还款。

二、能否证明个人债务应符合以下条件?

1、债务由一对夫妇独自承担。他们的配偶和孩子不知道也不同意,更不用说和他们一起去借钱了。

2、借来的款项或所产生的债务应由其本人使用,并用于其私人目的,但不得用于家庭的有关开支。所招致的贷款或债项,须以个人及私人用途使用,但不得用作家庭的有关开支。例如,它用于礼物、邀请朋友吃饭、喝酒和玩耍,或用于赌博、吸毒等。

3、有充分证据证明该贷款是由个人(如发放贷款的个人等)借来的。并用于他/她的私人用途。在诉讼中,个人债务的举证责任一般由债权人承担,个人使用的举证责任一般由配偶承担。

三、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借款人婚前购买的财产转为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为取得该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对家庭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其营业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分摊配偶所负债务;

(四)配偶一方或双方的债务,以及对负有法律义务的人的待遇;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有扶养义务的老年人所负债务;

(七)支付配偶一方或者双方的教育和培训费用的义务;

(八)为支付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的共同债务;

(十)应当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其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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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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