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死亡的量刑准则是什么?
玩笑把隔壁邻居笑死是真是假?事情发生在去年2月6日,遵义市小伙周某余隔壁邻居苟某在一家小卖铺大门口玩笑,推搡喧闹。期间身患心肌梗塞的苟某病发,眼看苟某倒下,周某没有援助反倒跑回家了去。警方以周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进行追捕,检方认为,周某的行为不能构罪,决定未予追责刑责,周某对于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经过此次,相信周某之后我就很怕跟人玩笑了。那么,过失致人死亡如何定罪量刑?下面跟好律师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一起去看。
过失致人死亡如何量刑?
(一)《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刑法》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从性质上来说,过失致人死亡要比故意致人死亡的恶劣性要略轻一些,所以在用刑方面也会显得更有回转余地一些,只要行为人悔错态度诚恳,一般来说都是可以征得减轻处罚的。
过失致人死亡罪和间接故意杀人罪有何区别?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间接故意杀人罪主要区别有以下三个方面:
1、认识因素方面。前者有预见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只因轻视能够避免而予以放任,无认识上的过失;后者明知可能发生危害的结果且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有认识上的错误。
2、意志因素方面。前者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持反对态度;后者则持有意放任、无意防止的态度。
3、行为因素方面。前者确有避免死亡结果发生的客观依据,想防止而未能防止;后者则无避免死亡结果发生的客观依据,能够防止而不防止。
以伤害的故意,结果过失导致他人死亡,是故意伤害致死(这种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犯罪人对伤害的行为是故意,对死亡结果却是过失)。
间接故意的杀人主要是三种情况,以犯他罪的故意,间接导致了被害人死亡;以违法或者其他行为的意思,间接导致了被害人死亡;在激情犯罪中,无法区分对方是伤害还是杀人的故意,如果出现死亡结果,按照间接故意来处理。
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例中基本上都能明确看到,犯罪人的身体行为本身不是为了追求犯罪的结果,但却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产生了实害结果,因此需要动用刑罚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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