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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什么时候写入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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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8081
2019-12-8
企业制度
37个回复

制定协议,工商变更,应该这样就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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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9413
2019-12-9 08:39:16
参股一人有限公司就会导致该公司丧失法律规定的一人有限公司的要件。其将成为普通的有限公司,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变更登记,不需要重新注册,当然你们可以新成立一个公司,不影响原来公司。律师费看不同的地方,还有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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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156
2019-12-9 08:34:30
一、可以两个自然人或两家公司作为股东,共同设立一家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这个不难,也不一定要聘请律师。但一人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
二、起草这类协议应该不会复杂,收费也不会太贵。绝大多数的协议起草和诉讼业务,并不要求当事人一定得找律师,就看当事人愿不愿花这个成本把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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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6402
2019-12-9 08:27:3

题主朋友的公司原来是一人有限公司,题主成为股东,可以变更该一人有限公司为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这个应该是普通的业务,在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应该都不会遇到困难。
协议入股,有点像设立合资公司时的合资合同或出资协议,本质上还是约定双方对于公司经营层面的权利和利益分配。有能力,可以自己写。费用具体要看起草协议的工作量和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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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170
2019-12-9 08:22:19
Vesting条款不适合写在公司章程中。章程是公司的宪章性文件,主要规定公司的权力机关、公司治理等内容。vesting更多是股东之间对股份分配的协议,如果是cayman,BVI公司,可以有由公司和股东单独签署share vesting agreement约定触发时间发生时由公司回购unvested股份;境内公司因回购为涉及减资,可通过装让给其他创始人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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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389
2019-12-9 08:5:42
应该有个章程,这种事越清楚越好。举个真实的例子吧,我一个朋友创业,互联网行业,他不是从事这个专业的,只有资本,主要从事人员管理与生意。这就有问题了,大家都能干这个,你没有技术力,难免在这个行业被别人看轻。那他肯定要护着自己的资本了,两个人闹翻了。创业之初,这些事就没写在章程上,现在因为这件事,公司不但经营不好,而且两个人多年的友谊也遭到了破坏。所以奉劝各位,做事之初先做好最坏的打算,这样往往才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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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7073
2019-12-8 22:53:37
建立一个国家,宪法是根本。建立一个企业,也要有一个根本。如何进,如何出,如何分,必须清清楚楚。散伙是一定的,聚则未必。协议里面,如果不能量化,也必须说明解决问题的原则。散伙的时候,一般是赚钱了的时候,企业就是为了赚钱,有什么理由不把钱的问题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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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5030
2019-12-8 22:24:51
抛开官方的解释。
最核心的区别就是,信托基金是一种广义的吸引闲散资金的模式。
有限合伙基金目前更是一种项目融资模式。
以上答案不保证正确,作为一个边等人,边用手机回答的人,我尽力了。呀,手上的冰淇淋要化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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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0992
2019-12-8 21:29:58

根据《合伙企业法》可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合伙企业本身不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不必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当企业盈利时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根据各自情况缴纳所得税,若有限合伙人是企业法人,其证券投资收益在自身企业层面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有限合伙人是个人投资者,根据相关规定其证券投资收益只需申报税务机关,不需缴纳所得税。由于目前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多为企业法人,因此普通合伙人经营私募基金和投资所得收益则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样,如平安信托这样的信托产品由企业法人缴纳企业所得税,自然人不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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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6834
2019-12-8 21:5:24
实际中最大区别:
有限合伙基金属于私募基金,信托的单一信托计划属于阳光私募
银行理论上是可以做银信合作。也就是他可以代销信托产品。而有限合伙基金,是不可以的。
发信托,找银行关系做代销,如果过了银行风控,银行瞬间可以帮你募集完毕。而发有限合伙只有自己苦逼的找人募集。
其他的,已经有人回答了。
他们的监管、规模、法律依据 都是不同的。
其实,就是不同的产品通道。同样的项目,走那个通道都可以,具体要看产品设计和费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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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248
2019-12-8 20: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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