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著作权一种的广播权和播放权,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为人混淆,其实二者之前存在着很多区别。
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实践中尝尝发生出版纠纷,出版者在此类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及侵权责任有其特殊性。
邻接权,是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其确切含义应是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在我国《著作权法》中,邻接权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
作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著作权在其保护对象方面也呈现丰富多样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