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当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己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自己的民事权益的,可以请求法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其对第三人撤销之诉作出了专章规定,在立案审查、审理第三人抵销之诉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三人撤销之诉采取的一审普通程序,所以具有可上诉性。其法理依据在于该诉讼对于第三人属于第一次司法救济,不应该限制其上诉的权利。由此产生另外一个问题,本诉的当事人是否也具有上诉的权利。有观点认...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案外第三人认为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而在规定时限内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他人之间已经生效的、错误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法院依法就第三人的...
支付令制作发出后,即产生督促效力,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或者督促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即收到支付令后15日内不提出异议,则支付令产生强制执行力。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简易程序“小额速裁”不是一种独立程序,它只是简易程序中的一种程序再简化,也是我国把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一项司法制度改革...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两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
案件的原告、被告、第三人都有权申请再审。除上述当事人外,法院内部也有两种启动方式,一是由各级法院院长提交审判监督委员会讨论决定;二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即民事再审程序,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对案件再行审理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只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法定程序,它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