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法律错误的主要表现形式和相关规定

时间:2019-04-25 20:01:22 来源:法律爱好者
收藏
0条回复

我们知道现在很多的东西都存在眼见为真,耳听为虚的事实,那么对于有时候法律上面也是存在一定的错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适用了不应该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者没有适用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

所谓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应作广义的解释,既指适用刑事实体法的错误和严重违反刑事程序法的错误。主要表现在:

(一)对行为人的行为在法律认定上发生重大错误,混淆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或者是把合法行为认定为犯罪,或者是把犯罪行为认定为无罪;

(二)没有正确适用法律条文,对案件性质、罪名认定错误,应该适用的法律和条文没有适用,不应该适用的法律和条文却适用了;

(三)案件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从重、加重情节没有加以考虑,因而没有根据法律进行判处和定罪量刑;

(四)原判定性、定罪虽然正确,但量刑畸轻、畸重,超出了法定刑界限,显失公正的;

(五)严重违反诉讼程序,或发现严重刑讯逼供情形,可能引起错误裁判的。

这些申诉理由为司法人员审查申诉提供了依据,但在实践中,申诉人提出申诉理由不会那么确切,通常都是认为案件认定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认为原判处刑过重或不应判刑,而要求改判、从轻或免除刑罚;或者认为原判判处过轻,而要求加重、从重判处;等等。如果申诉人有足够理由说明这类案情,就具备了申诉理由,司法机关应当接受申诉并立案审查直至再审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认定】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一)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

(二)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

(三)适用已经失效或尚未施行的法律的;

(四)违反法律溯及力规定的;

(五)违反法律适用规则的;

(六)明显违背立法本意的。

法院对案件的判决是要根据法律依据判的,这就是所谓的有法可依,如果适用法律有误,会严重影响判决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更改法律适用错误的判决。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生活中若其他人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您与他人发生纠纷,不妨来【好律师网】 请律师帮您采证或帮您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