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包庇罪中窝藏和包庇的区别

时间:2019-05-05 17:0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收藏
0条回复

近亲属之间有亲戚、血缘关系在,一般对方要求做什么事情,很多人都会答应,无论它违法不违法。有些人就遇到了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要求提供窝藏、包庇的行为,自己也答应对方并且实施了。殊不知这种行为可能会触犯刑法的。

刑法条文中关于窝藏包庇行为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窝藏包庇罪的量刑标准

1、根据刑法第310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加重处罚事由:犯窝藏、包庇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

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窝藏、包庇的客体是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人数较多的;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时间较长,致使犯罪分子长期逍遥法外的;多次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等。

如何区分包庇罪和窝藏罪?

窝藏、包庇罪,实际上是两个罪名,即窝藏罪和包庇罪,所谓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而包庇罪则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的行为。区分窝藏、包庇的故意和过失的关键在于:

(一)行为人是否明确知道他人犯罪,如他人已明确告知行为人自己犯了罪等等。

(二)行为人是否应知道他人犯罪,如从他人的言谈举止和向行为人提出的种种要求中推断出来。

(三)窝藏、包庇行为是否违背了行为人的意志。

司法实践中,认定行为人是否犯窝藏、包庇罪,不能光看行为人的口供,而应根据行为人的行为和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其口供和其它相关证据,以综合认定。如果行为人确定不知道对方是犯罪人,或者受欺骗、蒙蔽而为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作虚假证明包庇的,不能认定其是出于主观的故意,也就不能认定窝藏、包庇犯罪,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生活中若其他人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您与他人发生纠纷,不妨来【好律师网】 请律师帮您采证或帮您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