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可以把房子直接分割给子女吗?

时间:2019-06-04 19:00:00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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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家庭中,如果出现了感情破裂,有些人会选择为了子女继续隐忍,有些人会选择离婚来结束这段感情,但是就算是离婚还是非常关心孩子的,有些人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就会想将房产分给孩子,也避免了父母双方争房产,那么,离婚分割财产可不可以将房产分给子女呢?

在离婚的时候,房产是需要分割的,如果父母双方对于房产的归属问题没有异议的话,是可以将房产分给子女的,父母将自己购置的房产,分给自己的子女,在实际的行为上是属于赠与的行为,因此,在对房产的不动产登记成功之后,父母与子女的赠与关系便实际成立。

夫妻双方在处置自己的财产时需要注意两个问题:

1、处置的财产必须是本人具有所有权或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才能生效,如果财产中包括由第三所有人,那么处置无效。

2、夫妻双方处置财产时不能损害第三人利益或国家利益,比如通过赠予来转移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

在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的第128条还有其中的第129条都分别规定出了赠与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公民与公民之间,要确定双方赠与的关系,需要按照已经实际赠与了的物品已经交付成功为准。

如果赠与的是房屋的话,如果已经按照书面的赠与方式,并且已经按照合同办理好了过户的手续的话,那么,双方就形成了赠与的关系,如果双方还没有办理完成过户手续,但是赠送房产的赠与人已经按照书面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证交由了需要受赠房产的人员,并且接受赠与房屋的人员,已经接受了房产,并且已经开始使用,居住该房产的,也应当认为双方的赠与关系已经生效,但是需要双方在书面赠与之后再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

如果要赠与房产的赠与人表示要将房产赠与给未成年人的话,那么,此房产就需要认定为是赠与给未成年人的个人的财产。

如果将房产的归属分给了子女的话,那么,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处置子女房产的权利,如若将房产赠与给了子女之后,有一方和子女一起生活,另一方没有权利要求分割房产,并且,也不可以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用。

因此,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打算将房产分给子女,那么,只需要双方同意即可。

有时在离婚大战中,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出现比较大的争议,另一方为了达到快速离婚的目的。往往会妥协,暂时同意把房产约定归孩子所有, 但是在离婚后,开始反悔之前做的决定,想要撤销原来的财产约定,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房产过户之前赠予人可以任意撤销赠予,也就说这种行为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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