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重法律,重证据的国家,我国实行的是法治社会,所以,对于一切的事故都需要由法律来认定责任,在法律还没有下出判决之前,谁也不可以认定谁的罪名,因此,法院的判决就显得尤为重要,一个判决可能会关乎一个人的一生,那么,法院会有判决定罪免去处罚决定的可能吗?
按照我国的刑法中的规定来看,法院是可以做出定罪但是免去惩罚的决定的,但是这需要特定的行为才有可能会这么判处,我国的公民在受到危险,正当防卫的时候,做出的伤害了侵害者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20条有相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其中说明了,如果公民是为了维护自己的财产或者权利,维护国家或者是公共的财产和权利,或者是为了维护他人的财产和权利,为了避免这些财产和权利造成损失,才做出的伤害了侵害者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就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当事人正当防卫的行为明显已经超过了自己防止损害的行为,自卫过度的话,还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在处罚的时候会减轻对其的处罚,其次,也有免去惩罚的可能。
如果当事人正在面临杀人,抢劫,行凶,强奸以及绑架等相关的危害了人身安全的侵害犯罪行为,因此作出的正当防卫,造成了侵害者的死亡,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不属于防卫过当的行为。
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22条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在犯罪嫌疑人准备好了作案工具,制造案发的现场,条件,以此来预备犯罪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我国对于预备犯罪的罪犯,会按照既遂的刑罚酌情的为其减轻处罚。
除了正当防卫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形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第一,时间已超过追诉时效的。追诉时效是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一旦超过这个期限,就无法对犯罪分子处以刑事责任。
第二,有特赦令下达的。依据宪法,特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三,对刑法规定的四类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没有受害人或者法定人员提起告诉;
2,提起告诉后又撤销告诉的,满足以上两种情况之一的,犯罪人可以免于刑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类型包括以下四种:
(1)没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如甲用暴力强迫乙跟其结婚;
(3)虐待案;
(4)侵占案。
第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现在的社会不同于古代社会,没有株连九族、父代子偿的说法,如果犯罪人死亡,此时失去追究责任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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