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不能共同生活时彩礼应该如何处置?

时间:2019-06-11 19:05:03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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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结婚必须要有的就是男方需要给女方家里彩礼,之后男方和女方进行结婚的登记,这是我国流传下来的传统习俗,但是在我国的很多地区,彩礼的价格越来越高,有的甚至出现“卖女儿”的价格,因此很多的地区会因为彩礼出现攀比的现象,这导致很多人因此娶不上媳妇,有的还会因为娶媳妇的彩礼问题到处借钱,但是如果双方结婚之后感觉不合适要离婚的话,彩礼也是婚姻纠纷中的一大项,那么,如果借钱给的彩礼,之后两个人离婚了,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呢?

按照我国法律对《婚姻法》中的司法解释来看,如若因为给了女方家里财产,造成了男方的家庭因为彩礼生活变得特别困难得情况下,男方是可以要回彩礼的。

在我国对婚姻法的解释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的第10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男方要求女方退还之前给付的彩礼,如果已经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查,当事人符合以下的情形,便可以要回彩礼:

情形一:男方之前给付了女方家庭的彩礼,但是之后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的登记证明的,男方可以要回之前给付的彩礼。

双方并没有完成法律手续去民政部门登记的,只是按照民间传统习俗办酒席宴请宾朋,却没有取得结婚证,这种在法律意义上属于未婚的,离婚时彩礼需要返还的

情形二:男方之前给付了女方家庭的彩礼,之后也办理了结婚的登记证明,但是两人还没有在一起生活的,男方可以要回彩礼。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共同生活是指共同在一起生活较长时间,有共同的财产,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劳动和消费等,在事实上已是一家人,长时间稳定的生活在一起。如果没有共同生活,离婚彩礼需要返还;

情形三:男方给付了女方家庭的彩礼,双方也按照法律登记了结婚证明,并且双方也在一同生活了,但是因为给了女方家里彩礼,造成男方的家庭生活变得特别困难的,也可以要回之前给付的彩礼。

由于彩礼钱导致一方生活困难无以为继的,需要返还。

不过对于以上的情形二和情形三,还需要双方已经离婚的前提下,才可以要回彩礼。

所以,如果男方因为借钱才给足了彩礼的情况下,在两人离婚之后,是可以把彩礼要回来的,此行为已经符合了以上的情形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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