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经约谈后仍不退押金,法律规定了哪些种行政强制措施?

时间:2021-07-07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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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o经约谈后仍不退押金】企查查显示,7月6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与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的案件公开。

 

审理经过显示,ofo公司被约谈责令改正后,仍未及时退还承租人押金,经约谈拒不改正,处以5万元罚款。因ofo公司未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申请强制执行ofo公司。

 

企查查显示,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注册资本15亿美元,法定代表人陈正江,由ofo(香港)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6月21日,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近1342万元。不过,该公司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作为法定代表人的陈正江,有232条限制高消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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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评:

1. 我需要知道的是我有生之年还能收到退还给我的押金吗?

2. 不要罚钱,罚了就没钱退押金了,应该抓法人,把法人关起来。

3. 我希望公司不要垮掉,我也希望在我孙子的孙子的孙子那一辈能够拿到押金。

4. 这个公司还存在吗?车大街上都看不见了。

5. 还好当时看情况不对,赶紧给退了,过了一周就都退不出来了。

 

今日学法:

 

1.法律规定了哪些种行政强制措施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2.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定程序有哪些?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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