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与交警同款的反光衣涉嫌违法?律师:误导他人或冒充交警执行公务将被处罚

时间:2024-06-28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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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在南京注意到,有人在街上穿着与交警制服雷同的反光衣。衣服上印的字是“群众PEOPLE”,如果不仔细看,很难与真正的交警制服区分开来。

 

这款衣服也引起了网民的热议。“感觉不太好吧,有故意博眼球之嫌,万一真碰到危急事件跑去求助,结果不是,那太耽误时间了!”“会造成误解,这种职业制服还是要管理好。”

 

在某电商平台上,记者识图搜索,看到多个商家正在售卖,有的特意配上了“交通安全”“执勤”等文字,每件价格在几十元至上百元不等。

 

身着这种酷似交警反光外衣的服装是否涉嫌违法呢?为此,记者致电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吕金艳。她表示,穿类似交警的反光衣是否违法,取决于具体情境和用途。一般情况下,如果仅仅是出于安全考虑,例如夜间骑行或步行时穿着反光衣以提高可见性,这并不构成违法。然而,如果穿着类似交警的反光衣以误导他人或冒充交警执行公务,则可能触犯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这一规定主要针对的是非法制造、贩卖、持有和使用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的行为。

 

如果穿着类似交警制服的反光衣,但并没有进行任何违法活动或冒充交警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通常不会被视为违法。然而,如果穿着类似交警制服的反光衣以误导他人或冒充交警执行公务,那么就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穿与交警同款的反光衣涉嫌违法640.jpg

网友热评:

 

1. 群众在干特殊工作例如街道保洁拉垃圾和停车场等也需要带反光的衣物比如雨衣防紫外线衣,因为群众的生命也是需要保护的。

2. 应该从源头抓起。现在各种服装与警服高度雷同,甚至有些相似度让警察自己一眼看去都无法分辨,更不要说普通老百姓了。但是之所以可以穿出来,证明是有人生产,因此治理必须从源头开始。

3. 荧光服在道路上更安全,而且别人是特意标注的“群众”两个字。

4. 这个衣服好晚上反光让骑车的人多了一份安全。

5. 有次路口车赌在一起,有大哥下车疏导,谁都不让,他回车上拿了这样的衣服穿上指挥,一会就通畅了。

 

法律知识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触犯了我国刑法,构成招摇撞骗罪,且若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应当从重处罚!

 

招摇撞骗罪,是只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对于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应当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构成本罪最主要的两点是:1、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冒充之后进行招摇撞骗。

 

(1)招摇撞骗罪中规定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职位,或者某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用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职位的行为。本款规定的犯罪,行为人冒充的对象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冒充的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构成本罪。这里的“招摇撞骗”,是指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以假冒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到处炫耀,利用人们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骗取地位、荣誉、待遇以及玩弄女性等。所谓“情节严重的”,主要是指多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 的;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威信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

 

(2)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第二款,“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即对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量刑幅度内,处以较重的刑罚;情节严重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内,处以较重的刑罚。规定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主要是考虑到人民警 察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职责,与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有着特别密切的关系,有必要对人民警察的形象和威信给予特别维护。

 

量刑标准:构成招摇撞骗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是指一贯招摇撞骗或流窜作案,影响极坏的;屡教不改的:犯罪手段特别卑劣的;后果严重的,以及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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