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因碾压骑行孩童被捕家属愿赔偿,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时间:2024-11-07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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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因碾压骑行孩童被捕家属愿赔偿】2024年9月3日,@新京报我们视频核实获悉,河北小孩骑行被碾压身亡案司机姜某某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逮捕。记者从司机代理律师处了解到,姜某某对于孩子死亡非常痛心。姜某某亲属孙先生告诉记者:“检察院目前的答复是已被羁押”,并且提供了逮捕书。孙先生坦言,对于孩子死亡他们感到痛心,作为司机方家属也愿意积极赔偿。不过孙先生也称,他们尚未和小孩家属见过面,希望能直接和对方沟通取得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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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评:

1. 痛心事故,法律公正重要,骑行安全记心间,生活向前看!

2. 以后这些公路骑行者都应该具备的技能,万一摔倒务必倒向右边,倒向左侧万一是对向车道,不仅小命可能不保,还连累了对向来车司机,一辈子的阴影啊,是不是也应该给对向司机精神补偿费?

3. 希望一切按法律来,公平公正对待涉事司机,保障司机合法权益。

4. 司机是倒霉,孩子是不幸的,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也是不幸的。

5. 司机无责,骑行占用机动车道,而且还是逆行,汽车正常行驶并且减速刹车,司机尽力了。

 

知识延伸: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因过失而致人死亡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生命维持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其神圣不可侵犯,已为宪法所肯同,理应由其子法贯彻。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均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受刑法打击。本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本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人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构成本罪,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索;

 

1.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

 

2.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在这里,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是有意识的,或者说是故意的,但对致使他人死亡结果发生是没有预见的,是过失。本罪属结果犯,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这点同有意识地实施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行为的故意杀人罪不同。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可以分为作为的过失致人亡行为和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两种情况。

 

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这里死亡包括当场死亡和因伤势过重或者当时没有救活的条件经抢救而死亡。否则行为人不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致人重伤,但由于其他人为因素的介入(如医师未予积极抢救或伤口处理不好而感染)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只应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首先,无论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客观行为,还是社会危害性上看,本罪均不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其次,对过失致人死亡的结果的预见,要求行为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和辨别能力。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于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知识水平及对客观事物的观察和认识能力、对自身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的认识,都有一定局限性,所以,他们是限制行为能力(含责任能力)人,因此,法律上不要求他们对过失行为负刑事责任。本次刑法修订中于第17条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应负刑事责任的犯罪中的“杀人罪”明确界定为“故意杀人罪”,其意亦在于此。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预见是法律对行为人实施某种有意识的行为时,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主观认识上的要求。根据一般人的能力和行为时的客观条件,行为人能够预见并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只是因为其疏忽大意才未预见,以致发生严重危害结果,他就应当对此结果负法律责任。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已经预见,但却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由于行为人已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进而产生了避免这种结果发生的责任,他却没有有效地防止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因此,行为人应对自己因主观上的过于自信所造成的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轻信能够避免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区别于间接故意杀人的界限。

 

综上此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与热议,不仅关乎法律责任的追究,更牵动着无数为人父母者的心弦。

 

回到这起事故本身,我们无法断言司机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这需要司法机关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公正的审判,但我们能够确定的是,这起悲剧再次敲响了交通安全的警钟,提醒我们每个人都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减少和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平安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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