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可否同时主张违约金和租赁保证金?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因需租赁房屋。然而在租房的过程中,遇到相应的法律问题该如何处理?今天通过一起案例带您学习房屋租赁相关法律知识。
(图文无关,图源网络侵删)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9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B公司承租A公司所有的房屋;B公司于合同签订之日向A公司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4万余元;如B公司逾期支付租金超过15日及以上的,A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B公司按照第二年度租金(若有优惠期的还应包括优惠租金)的30%支付违约金,且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履行过程中,B公司未按时足额向A公司支付租金,A公司多次催告后于2024年3月15日向B公司送达了《租赁合同解除通知函》。现A公司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由将B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B公司支付违约金且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裁判结果
B公司未按约定支付租金,A公司有权解除合同。A公司已于2024年3月15日向B公司送达解除通知,故双方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已于该日解除。双方合同中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条款,同时约定了如果A公司选择解除本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应指出上述约定均系违约责任处理范畴款项,考虑本案情况,不宜叠加适用,在确定租赁保证金冲抵违约责任的基础上,确定再行给付违约金2万元为宜。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如果承租人违约则出租人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的合同条款在性质上属于违约责任条款,因此,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同时主张违约金及租赁保证金的,法院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如果租赁保证金低于出租人的损失,法院会准许出租人再向承租人主张部分违约金(法院支持的保证金和违约金之和原则上不超过出租人的损失);如果租赁保证金过分高于出租人的损失,则法院会依法要求出租人退还部分保证金,出租人不得再向承租人主张违约金。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