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判?
2016年8月,樊某、来某与杨某在房屋转让过程中发生纠纷,法院判令杨某支付购房余款及相应违约金合计62万余元。同时,杨某在临安法院和杭州地区其他法院有多起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涉案金额巨大。不仅如此,她还有着很强的“反侦察”能力,不仅名下没有任何财产,人也下落不明,堪称教科书般的“老赖”。
樊某、来某于2017年11月申请执行后,法官经过7个月努力,未发现杨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该案于2018年6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过承办法官并没有放弃,仍在继续搜寻财产线索。
终于,通过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新线索和手头现有线索进一步梳理,执行法官发现:杨某在杭州有个保险柜,且柜内有价格不菲的财物。经过核实,终于在杭州某银行发现杨某的保险柜。执行程序立即恢复,并成功对保险箱进行了查封。经过执行法官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后,银行同意配合开柜。但是,一系列问题又摆在执行法官面前。
根据银行相关规定,保险柜钥匙由客户自行保管,银行并无备份。如何打开保险柜?如何保证柜内物品不受损?如何公正地呈现开柜过程?
于是开柜当天,承办法官邀请公证人员到场,全程参与保险柜强制开启工作,并由公证处进行全程记录和录像,对保险柜内财物予以清点造册,出具公证书。
强制开柜告一段落,又一系列问题摆在眼前,虽然留在盒子里的清单上自述这批财物价值5500万。但是经过对1件拉长石、5串宝石手链、13枚戒指鉴定,发现手链镶的不是宝石,“钻戒”镶的也不是钻石,全是人工合成的锆石,总计价值与自述价值相去甚远,只有7.6万元。经过拍卖,这批财物以6.9万元成交,两件瓷器由于鉴定评估流程较为复杂,将另行予以处置。
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判?
债务人借钱不还,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依旧置若罔闻,拒不还钱。此时,债权人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假如债务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但前提是,在执行期间,债权人需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而不还钱的有力证据。
相关法律链接:
1、老赖被法院判刑,属于刑事犯罪,但仍然要承担民事偿还责任。
2、《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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