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亡者一方需要定责吗?交通事故去世一方如何赔?
交通事故亡者一方需要定责吗?交通事故去世一方如何赔?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比较严重的事故了,这时需要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双方责任大小,才能知道应该由谁来赔偿。假如交通事故死者全责或负主要责任,还需要定责吗?如果需要定责交通事故去世一方应该如何赔偿?下面小编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
当出现交通事故全责一方死亡,无责一方怎么向对方索赔呢?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假设对方是非机动车的,则对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假设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应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其他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超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全部责任者承担100%;
(二)负主要责任者承担70%-80%;
(三)负同等责任者承担50%;
(四)负次要责任者承担20%-30%;
(五)无责任者不承担。
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参照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在以上范围内互相全赔对方,超出部分主责的赔70%,次责的赔30%。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应由交通管理部门下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此认定书中载明责任划分,责任划分与当时路况、信号灯、交并线等情况有关,仅实地考察的交通警察可以准确判断。如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核。
以上内容是“交通事故亡者一方需要定责吗?交通事故去世一方如何赔”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交通事故的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交通事故法律专题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