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罚?单方事故什么情况属于逃逸?

时间:2019-09-05 11:14:32 来源:法律投稿

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罚?单方事故什么情况属于逃逸?交通事故逃逸是为了不被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为了躲避法律的追究。然而殊不知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话处罚的后果很严重。因此关于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罚及什么情况下属于逃逸的问题要了解,跟着小编去了解一下!


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罚?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QQ截图20190905111339.jpg

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本书认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


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单方事故什么情况属于逃逸?


所谓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逃离事故现场的违法行为。


而对于所发生的单方交通事故,应该由驾驶员个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所以,如果在没有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当事人在发生单方事故后未报案而离开现场的,没有给第三方造成损失,不属于肇事逃逸。


而如果所发生的单方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的(例如撞坏了交通设施、道路绿化等),驾驶员在发生事故后不及时报警而逃离现场的,就属于肇事逃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发生事故后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以上是“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罚?单方事故什么情况属于逃逸?”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交通事故的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交通事故法律专题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