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营养费每天赔多少钱?交通事故必要营养费如何计算?

时间:2019-09-11 15:08:07 来源:法律投稿

交通事故营养费每天赔多少钱?交通事故必要营养费如何计算?只要发生交通事故就会涉及住院治疗等一系列营养费的赔付,而对于肇事方来说了解交通事故营养费的每天的赔付标准及如何计算是非常有必要的,那小编特意总结了以上话题的内容,需要了解的跟着小编的讲解去学习一下吧!


交通事故营养费每天赔多少钱


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身损害赔偿如果需要营养费的话,需要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或请法医作出鉴定。以下是交通事故营养费如何赔偿以及赔偿标准的介绍:


1、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它应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间适当的汤水费等。在当今日常生活中,人们注重生活品质,广泛重视营养的补充的前提下,伤者的营养费对应的营养品显然不是日常生活之必须的营养品,因此对于需要支付营养费的营养品应当的范围与等级,应由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


2、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3、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请法医作出鉴定确定。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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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必要营养费如何计算


1、必要的营养费=30元/天×营养期限


是否需要赔偿受害人营养费,要视受害人受伤害或者残疾的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受害人可以请求营养费的赔偿:


(1)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


(2)因手术或危重病住院后处于恢复期;


(3)非手术或非危重病恢复期,但治疗医院建议应增加特别营养的。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并在对受害人伤残情况及恢复情况进行核实的基础上,确认受害人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或者恢复身体机能的,才可酌情决定赔偿营养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对于医疗机构的意见只是进行参照,并非必须依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如果赔偿义务人对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就受害人不需要营养费、医疗机构出具意见时所提的营养费数额过高等举证,由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规则进行裁判。


综上所述,伤者在计算交通事故必要的营养费可以按照必要的营养费=30元/天×营养期限来计算。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因手术或危重病住院后处于恢复期;非手术或非危重病恢复期,但治疗医院建议应增加特别营养的。如果赔偿义务人对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就受害人不需要营养费、医疗机构出具意见时所提的营养费数额过高等举证,由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规则进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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