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是履行合同时的附随义务 张家港合同纠纷律师曹辉团队
那些是履行合同时的附随义务 张家港合同纠纷律师曹辉团队
张家港合同纠纷律师曹辉团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所说的通知、协助和保密的义务,就是当事人履行合同时的附随义务。
(以下是由张家港高端民商事律师曹辉团队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但愿能为您解决相关问题有所借鉴。真诚为您提供法律顾问律师、民商事合同纠纷、刑事辩护、金融资本市场、知识产权等法律服务。)
张家港合同纠纷律师曹辉团队: 《合同法》第60条规定: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该条款中所说的通知、协助和保密的义务,就是当事人履行合同时的附随义务。
附随义务是本世纪合同法发展的一项突破。在附随义务理论产生之前,当事人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没约定的就不履行。
张家港合同律师曹辉团队:而附随义务扩大了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即这些义务即使在合同条款中没有规定,当事人也必须遵守和履行,否则就违背了民法的基本精神诚实信用原则。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或是了解张家港民商事律师曹辉团队更多讯息,敬请关注张家港高端民商事律师团队!从一个免费电话/微信咨询开启您的法律问题解决之门!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