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约“帮忙”打架 小伙获刑两年 张家港刑事辩护律师曹辉团队

时间:2019-09-20 18:42:12 来源:好律师

应约“帮忙”打架 小伙获刑两年 张家港刑事辩护律师曹辉团队


张家港刑事辩护律师曹辉团队:受邀“帮忙”打架,为此获刑,付出的法律后果会影响一生,在此,告诫年轻的朋友们,千万不能为了义气,忘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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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君山法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在岳阳市第十六中学开庭审理一起聚众斗殴案。被告人晏某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庭审邀请了君山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十六中40余名学生进行旁听。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7月16日晚,刘某、周某(已另案处理)因琐事与易某强发生矛盾而相互约架。当晚22时许,周某致电许某要其喊人、调凶器帮忙打架。本案被告人晏某系被许某邀集的帮手之一,在与许某碰面后,拿着许某准备的管杀,与刘某、周某及其邀约的三十余人汇合,乘车前往岳阳楼区廖家小区与易某强等人发生械斗,造成多人受轻伤、现场两辆出租车受损、周边群众陷入恐慌等严重后果。


2019年5月5日,晏某到岳阳市公安局君山分局投案。法院认为,被告人晏某持械积极参与聚众斗殴,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聚众斗殴罪,且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


在共同犯罪中,晏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主动到案系自首,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而晏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之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因此,作出前述判决。

张家港刑事辩护律师曹辉团队:法律非儿戏,触犯必受刑罚。从小就要知法、学法、讲法、懂法,不能一失足成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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