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和土地证的区别?北京是否已开始办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时间:2019-11-18 14:00:00 来源:法律投稿

不动产权证书和土地证的区别?北京是否已开始办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生活中,我们知道财产主要分为两类,其中之一就是不动产,而不动产一直以来就是人们所关注的问题,由于近几年来,房地产经济的不断提升,不动产权更是得到重视。那么,不动产权证书和土地证的区别有哪些呢?而在北京买房的消费者们最为关心的话题是关于北京是否已经开始办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针对以上问题,小编接下来为大家做详细内容解答。


不动产权证书和土地证的区别


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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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


我国土地只有国家和集体所有两种属性,土地证记载了土地的归属以及土地的用途。土地只是不动产的一种形式,还有其他形式的不动产也应当做不动产登记,例如各类建筑物和房屋等也属于不动产,但他不属土地登记的范围。


北京是否已开始办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北京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已经完成。北京市国土局、市住建委今天宣布,从本周一开始,全市16个区县、19个办公点将全面开始办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北京市全面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对新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将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之前受理的各类房屋登记、土地登记申请,仍按原有工作程序颁发旧版不动产权属证书。原有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


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北京市将市、区县相关部门承担的土地、房屋、林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职责予以整合,统一交由市国土局承担,但相关的不动产的管理职责仍由原相关部门承担。需要指出的是,为与中央部署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办证工作做好衔接,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后,改由市国土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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