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事实含义是什么?有哪些分类?
民事法律事实含义是什么?有哪些分类?我们知道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健全的社会中,从出生开始就享受着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法律义务。我们知道结婚就需要进行登记,订立合同、变更协议、转让债权等这些事实在法律层面上讲是民事法律事实,接下来小编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
一、民事法律事实含义是什么?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二这种客观现象能否引起上述的发生而成为民事法律事实取决于法律的规定。民事法律规范只是表明了民事主体香油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可能,而不必然引起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民事法律事实有哪些分类?
(一)行为
行为是指受主体意识支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活动。按照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可以分为合法行为和不合法行为。
1.合法行为又分为: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准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
①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②准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人以法律规定的条件业已满足为前提,将一定的内心意思表示于外,从而引起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准民事法律行为包括:意思通知(要约拒绝、履行催告、选择权行使催告)、观念通知(承诺迟到通知、发生不可抗力通知、瑕疵通知、债权让与通知、债务的承认)和感情表示(被继承人对继承人做出的宽恕的表示)。
③事实行为是行为人主观不一定具有发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上能够产生某种后果的行为。创作作品的行为、作为债权标的的给付行为如交货、付款也属于事实行为。
2.不合法行为是指不符合法律要求或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包括违约行为、侵权行为、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等。
(二)自然事实
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可以分为事件和状态。
①事件是指某种客观现象的发生,例如,人的出生,发生自然灾害等。
②状态是指某种客观现象持续,例如人的下落不明、精神失常、对物继续占有、权利继续不行使等。
(三)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情形
1.好意施惠。好意施惠关系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其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如无偿搭乘便车;约定请人吃饭,请人喝酒,相约参加宴会、看电影、出国旅游等。
2.婚约不是民事法律事实。
3.法外空间不是民事法律事实。起床、刷牙、散步;友情关系、师生关系、爱情关系等,属于法外空间,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不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以上为“民事法律事实含义是什么”以及“民事法律事实有哪些分类”的相关内容,综合以上也要注意民事法律规范只是表明了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可能,而不必然引起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