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标准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时间:2019-12-11 20:49:36 来源:法律投稿

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标准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个人所得税吗?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签订了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对劳动者给予赔偿的。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标准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赔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定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jpg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金是按照员工本人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比如说如果员工工作年限已经有一年的话,需要用人单位给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为赔偿金,但是如果是因为员工个人的原因,导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公司就不需要赔偿了。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


1、按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进行平均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2、如果商数小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内籍人员3500元/月,外籍及港澳台人员4800元/月),则无需纳税。


3、具体计税公式如下:


(1)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免税收入额-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工龄-费用扣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龄


(2)公式中“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是指个人取得的补偿收入时实际缴纳到地方税务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的部分,对未实际缴纳的不得扣除。


(3)如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已于当月发放工资中扣除,则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计算时不可再重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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