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回应无薪假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和方式是什么?
【汪小菲回应无薪假】根据台湾相关媒体的报道,俏江南餐饮集团CEO汪小菲对此前网上流传强迫员工放无薪假的新闻做出了回应。汪小菲回应称所谓的无薪假并不是长时间的休假,也不是一分钱工资都没有;是指为了缓解当前疫情造成经济压力让员工每个月休七天假,还可以拿到基本工资的方案,如果员工同意则可以留下继续工作,如果回复速度比较慢或者对此有异议的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也会给予多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最后还向基层员工表示,公司的管理层会做为坚强的后盾,在疫情解除后,努力让酒店恢复正常经营,随后,其妻子大S也表示:“多少有听说一些,这次疫情全球经济都受到冲击, 我们大家共体时艰,一起渡过难关。”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和流程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
1.由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着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着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便增加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工作不满一年大于六个月的按着一年来计算;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则需要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则按照正常补偿标准的二倍来支付经济赔偿金。
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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