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第1号预警,电信网络诈骗违法或者犯罪的数额标准
【教育部第1号预警】2月17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谨防有人利用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名义进行网上收费诈骗的预警(2020年第1号预警)》,建议广大中小学生和家长,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有序开展线上学习的同时,对借此名义收取相关费用的行为,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以免上当受骗,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向学校和老师反映,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报警。
网友热评:
1.我不太赞成上网课,因为有的父母不在小孩的身边,哪里是上课,感觉更多的是打游戏。但是对于这些诈骗的人真该严惩。
2.对于这些冒充老师收费诈骗的必须严查,在这个节骨眼还顶风作案的抓住必须严惩。
3.作为一名学生我吐槽一下网课,通过一天课下来,一会去那里签到,一会又去那里上课,下一堂课又换一个平台感觉到脑壳疼。
4.学生和家长都要擦亮眼睛不能给这些不法分子钻空子,发现冒充的要及时举报。
5.这些骗子这时候还出来兴风作浪给社会添乱,必须严厉惩罚这些败类。
今日学法:
近期,据一些中小学生家长反映,有人通过班级微信群、QQ群等媒介假冒学校教师或班主任身份,以延期开学和组织开展线上教学为由发布诈骗信息,要求学生家长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各项费用,致使部分家长上当受骗。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向学校和老师反映,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报警。电信网络诈骗违法或者犯罪的数额标准是多少?
1、诈骗金额3000元以上,构成诈骗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6)的规定,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构成诈骗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诈骗金额不到3000元,构成“诈骗”治安违法行为,可进行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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