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恢复正常医疗具体情况 降低应急反应级别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黄冈恢复正常医疗】湖北省黄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10日晚发布通告,从11日起有序恢复正常医疗服务。暂定黄冈城区6家医院可根据各自特色,逐步开放普通疾病治疗区,提供普通门诊及经缓冲区筛查正常患者的住院诊疗。除这6家医院外,其他医疗机构暂不开放医疗服务。自3月3日以来,黄冈已连续7天新增确诊病例数为0。截至2020年3月9日24时,黄冈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907例,累计治愈出院2657例,累计病亡125例。
网友热评:
1.我们这的医院都不恢复,看看人家湖北,得向湖北学习看齐。
2.后续是不是可以让每个城市都建设远离城市的传染病医院,让城市因摆脱疫情干扰,而繁荣祥和昌盛。
3.真是一个好消息,黄冈也是重灾区吧,迅速恢复城市功能,复工复课复商,实现经济的复苏。
4.湖北人民感谢山东以及湖南的医护人员对我们的支援和帮助,感谢全国人民对我们的支援和帮助。
5.一些无增加的城镇解封了,鸟出笼的日子,从未感受到的能出门的幸福与欢乐,请稳住武汉也一定行!
今日学法:
我国多省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响应等级进行了调整,根据各省的实际情况,将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二级或者三级。这是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得到进一步控制的表现,各地相应地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的也是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有几个等级?
新冠肺炎疫情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下称“应急预案”),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为特别重大、二级为重大、三级为较大、四级为一般。
二、降低应急反应级别的法律依据。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发地的县级、市(地)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要根据不同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应相应降低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也就是法规要求政府需要依据疫情的实际发展情况,相应地调整预警和反应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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