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牵绳狗被暂扣主人大哭,宠物咬伤别人谁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时间:2020-06-13 18:44:44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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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牵绳狗被暂扣主人大哭】石家庄开展犬只规范管理,查处居民区遛狗不拴绳、粪便不清理的行动。执法人员巡逻时发现多人遛狗不拴绳,准备暂扣一只未拴绳宠物狗时,一名女子趴地翻滚哭喊“我有绳子,为啥还扣”,执法人员则反问“为啥不牵着?”据《燕赵晚报》报道,执法队10日、11日两天查扣违规的大小犬只共14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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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评:

 

1.希望其他城市也要效仿,只有行动才能管理。

2.有绳子为什么不拴着呢,小的时候经常经常被狗主人随便放养的狗差点咬到,真的留下心理阴影。

3.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她抱着的狗被抓了我竟然想笑一个也没保住。

4.以后碰到这种情况吧也别惩罚狗就罚狗主人上街捡够一百筐狗粪就行。

5.“我家狗狗不咬人”。咬了,“我家狗狗跟你开玩笑的”。流血破皮了,“我家狗狗很健康的”。

 

今日学法:

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为规范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饲养行为,防止饲养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侵权责任法》第十章对饲养动物致害责任予以专章规定。《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大体承继了《侵权责任法》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既有规定,但对饲养动物损害责任规则进行了略微调整,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由此所生的法律意义,一则有利于统一司法裁判,明确何种情形方可构成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减责事由,以此指引人们遵守饲养动物安全管理规定,文明饲养;二则重申国家禁止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法律立场,以此敦促人们依法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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