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乔传原作者道歉 侵犯著作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楚乔传原作者道歉】近年来,影视圈内的很多作品原著都传出抄袭消息,如之前热映的电影《少年的你》的原著等,如今早年热播的电视剧《楚乔传》的原著也存在抄袭现象,并且抄袭的还是正在拍摄电视剧《斛珠夫人》的原著,引发众多网友的关注及热议。6月12日,《斛珠夫人》诉《楚乔传》侵权案件的二审判决公布:维持一审,判定被告删除《楚乔传》中侵权内容,出版社停止出版含有侵权内容的图书;被告连续十日在其官微潇湘冬瓜上向萧如瑟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计费用近五万元。
网友热评:
A. 赔5w 赚500w 这真划算,而且律师费和维权成本都不止五万了吧……怪不得那么多作者房租都交不起了还没告,这抄袭成本低的离谱!
B. 支持原创作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期待杨幂斛珠夫人,知道抄袭了,以后就别拿抄袭的和正版比了。
C. 侵权后果五万,怪不得抄袭的前赴后继!支持原创,抄袭可耻!
D. 是呀,我就是在讽刺现在抄袭代价太低了。其实还是很重要的,如果不去维权,不去告,那就真的承认抄袭没有任何代价了……那抄袭之风只会越发猖獗。尽管每个维权的作者都要付出很多时间和心力,经过漫长的等待,才会等到并不严苛的处罚,但她们还是认真的在做这件事情,当做责任,也当做脊梁。而和抄袭的红利比起来,抄袭的惩罚实在太轻了。
E. 原创维权找律师走程序 花的都不止五万吧……更何况还有时间精力的投入。
F. 原创不易,维权艰难,抄袭可耻,恭喜作者萧如瑟维权成功,抄袭要付出代价的,不过抄袭成本真的太低了,所以很多抄袭作者诸如玖月晞这类惯抄越来越肆无忌惮了。
G. 现在的版权意识太弱了,好多剧都是抄袭的,有很多作者上告法院得到的赔偿还不如律师费,但问题的根源不应该是作者本人吗,为什么粉丝之间?希望以后能多看到一些原著维权成功的案例 好像不太对 还是希望能少看到一些这样的新闻,毕竟没有抄袭就没有维权这一说 请多多做原创吧。
今日学法:
很多朋友可能会写自己的书,而且有不少是靠出版图书生活,但是被侵犯著作权是一件非常苦恼的事,眼看着自己的书被别人抄袭,却申诉无权,对于创作也可能就失去了兴趣,那么很多朋友会问,侵犯著作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今天我们来了解下!
侵犯著作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著作权是每一个创作者的权利,也是受法律所保护的,如果出现了侵犯著作权的的行为也就是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所谓的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而对于这个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26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较量争论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的;
(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较量争论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上是“楚乔传原作者道歉 侵犯著作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知识产权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