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出资购房,加上女友名字,没有结婚分手,房子怎么分?
时间:2020-06-16 20:19:05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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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房产问题#
【案例】恋爱时一方出资购房,写上双方名字,分手时如何处理?
小明和小兰经过一段时间热恋,决定买房。2017年10月,小明出资500万买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办房产登记时,小明根据小兰要求,写上自己和小兰两个人名字。
之后,两人分手,房子该如何分?
1.房子归小明
2.给小兰补偿,补偿金额为房价的10%到30%
上海高院于2007年9月20日颁布了《关于审理分家析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之规定:恋爱期间共同购房,一方未出资但产权登记为两人共有,析产分割的处理。从不动产登记的角度分析,房屋已经确定为恋爱双方共有。双方终止恋爱关系后分割共有财产,符合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情形。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合理确定未出资方的份额,一般以10%到30%的份额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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