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顶替上学者被双开 冒名顶替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时间:2020-06-16 20:43:3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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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顶替上学者被双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农家女被顶替上大学”事件余波未平,一位名叫王丽丽的女子向媒体举报,她在1996年以王丽这个名字报考了聊城农业学校,因一直未收到录取通知书误认为未被录取,后调查发现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王丽”,冒用了其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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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王丽(真实姓名陈某)及其弟弟,问我是否在1996年考过聊城农业学校。我说考过,一直没有收到通知书,认为没有考上。陈某主动说明1996年曾冒名顶替我上了学。她说最近她的单位有个调查,需要我配合,还问到了我的出生日期,还有我父母姓名,我都一一回答。后来她还约见了我的父母,让我父母配合组织上对她的调查,让我们说是我父母认她做的干女儿,并让我父亲签字证明,我父亲没有同意。”王丽丽表示,至此,她才知道自己实际是考上了但被陈某顶替了。


6月16日,聊城市东昌府区发布公告称,东昌府区根据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前期调查情况,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柳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下一步,对该事件涉及到的其他问题,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山东省教育厅表示,针对有媒体报道“聊城又现冒名顶替上学 ,冒名者系街道党委委员,纪委已介入”一事,该厅已责成聊城大学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全面调查,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聊城大学表示,该校已责成聊城大学农学院注销冒名者学籍,并撤销其毕业证书。


网友热议:


A:翟天临、仝卓、农家女,不知道还有多少学术舞弊、学历舞弊的事情,不知道这背后的产业链有多广,想起之前也在网上遇到过这种产业链,当时直接去腾讯110反馈了,想来网上这种事更多吧!支持调查!不做无辜的旁观者,给受害人一个交代。


B:作为聊城人表示,这事儿发生在我们那儿一点不稀奇。当年高考,各个县,有多少家长花钱找替考,自己心里没点儿数?校领导都帮着找关系。


C:国家应在刑法中增加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罪,可判死刑,最低都是二十年。减少这种侵犯公民人生权力的犯罪!


法律延伸阅读:冒名顶替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99条第1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可见侵犯姓名权主要表现形式有:干涉公民行使姓名权。盗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和假冒他人姓名。在本案中,王某使用王丽的姓名求学和工作,很显然侵犯了王丽的姓名权,属于侵权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


冒用他人身份上学工作的行为,不仅仅是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还涉及盗用他人的身份信息,虽然刑法中没有相关的规定,但是其在侵权过程中很肯能会涉及到伪造户籍、身份证等证件,此举很明显和刑法中规定伪造国家公文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有关联。在民事责任方面,被顶替者可以向法院诉讼,要求注销冒名顶替者的身份,并且承担相应的赔偿,顶替者通过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获取的工作比如公务员,教师等,属于欺诈所得,应予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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