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美国的途径有哪些?
对于美国移民有意向的人相信对美国移民的情况都有一定的了解,但是移民美国的途径具体都有哪些呢?这是一个基础而又经典的问题。只是,美国移民法下,各种签证让人眼花缭乱,动不动就可以出一套书,回答起来简直一言难尽。
我们的目标,就是要把复杂问题简单化。
如何移民美国,取决于申请人有什么。有意向的读者,可以对比以下,看看自己有什么资源,从而决定要不要移、通过何种方式移。
(一)有资金:资金合法+创造就业
如果没有上述的几种资源,但是申请人资金雄厚,可以考虑通过投资的方式进行移民,也就是近些年来在国内相当红火的EB5投资移民。
投资移民有三个关键要素:a)达到投资额,50万或100万美金;b)证明资金来源合法;c)创造10个美国的就业岗位。最后这一点,根据直接投资和区域中心投资的不同,有直接就业和间接就业之分。
目前,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EB5已经开始有排期,申请美国投资移民EB-5的移民者也是越来越多,澳德华移民专家建议,若意向选择EB-5投资方式移民的朋友要尽快申请,争取早日移民。
(二)有亲戚:家庭团聚受支持,部分排期需时日
要移民美国,最直接的方式,莫过于有亲戚。这里头包括已经有血缘关系的亲戚,或者通过婚姻关系后天创造的亲戚。
美国移民法根据提交申请人是否为美国公民,以及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把不同的亲属关系分了类别,给予不同的待遇。最近的关系包括父母对子女以及配偶之间,最远的包括同胞兄弟姐妹。
比如,国内出生的申请人,如果是通过美籍同胞兄弟姐妹来申请移民,那么等待时间至少在十年以上。在亲属移民中,需要注意的是,哪些亲戚可以申请绿卡?哪些亲戚申请绿卡是不受名额限制的?哪些变化是可能影响申请人资格的?
不受名额限制的至亲,包括美国公民的配偶、父母、21周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亲属移民中,速度最快的就是这几类美国公民的至亲,不受每年的名额限制。为父母申请申请绿卡的前提,是美国公民要年满21周岁。所以赴美生子的父母,想要通过孩子申请绿卡,需要等待相当一段时间。
受名额限制,但是仍然可以申请亲属移民的有:
美国公民21周岁以上的未婚子女(F1)、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F3)、美国公民的同胞兄弟姐妹(F4)
绿卡持有人的配偶、21周岁以下的未婚子女(F2A)、21周岁以上的未婚子女(F2B)
上述的每一个编号,都代表了一个独立的类别,表示等待的时间不同。澳德华移民专家在此提醒大家注意下面两点:
绿卡持有人可以申请的亲属范围,不包括父母。所以如果家长通过种种方式为子女办理了绿卡,想要随后通过子女再为自己办理绿卡的,那么就需要等待子女成为美国公民并且年满21周岁以后。
绿卡持有人可以申请的亲属范围,不包括已婚子女。所以,绿卡持有人想要申请子女的前提是,子女未婚。如果提交申请时未婚,但是在等待期间结婚了,那么也失去资格。但是如果在子女结婚前,父母入籍了,那么可以换到其他类别中。至于一些特殊的情形,比如重组的家庭产生继父母/子女关系、提交申请人中途去世、申请人受到家暴的、美国公民长期在中国工作生活的,有一些额外的规定来管理,建议咨询专业移民律师后再采取行动。
(三)有成就:没有诺奖奥斯卡,也可以是杰出人才
杰出人才对于申请人所在的领域没有限制,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申请人可以是演艺明星、商界大亨、体育健将,也可以是在任何一行达到行业顶尖水平的佼佼者。包括:医疗领域/计算机领域/工程领域的科研人员、社科领域的研究人员、在顶尖投行从业的分析师、纪录片导演、电影/电视编剧、翻译人才、珠宝设计师、顶尖建筑设计师、气功大师、地产精英,及各领域的优秀企业家等等。
如果成就不能达到行业最顶尖的水平,或者证明材料上略有欠缺,但是申请人的成就高于一般从业人员水平的,也可以考虑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证明申请人能为美国带来国家利益。相比于杰出人才,中国出生的申请人通过这个方式申请的最大弊端是,时间略久需要排期,但是仍然是一条成本比较低的可行道路。
(四)有工作:研究人员、普通员工、跨国企业高管/经理人
如果没有美国亲戚,也暂时达不到上述的成就,但是业务水准过硬,是一个勤勤恳恳的上班族,并且受到美国雇主的青睐,美国雇主愿意支持绿卡申请,那么可以凭借这份美国雇主提供的工作机会,申请移民。
雇主支持的绿卡申请,又可以进一步分为三类:研究机构的长期教学/研究岗位(EB1B)、跨国公司的高管或者经理人岗位(EB1C)、一般的公司员工(EB2/EB3 )。
如果是教学/研究岗位申请绿卡,需要申请人至少在该领域有3年以上的研究经验,并且符合六条标准中至少两条,证明申请人的研究成果有国际的影响力。
如果是跨国企业高管/经理人申请移民,那么需要美国公司在海外有关联企业,并且申请人在海外关联公司至少任职一年以上的高管/经理人职位。
除了上面三种常规工作以外,如果是宗教类职位的,可以通过单独的类别EB4申请移民。
这几类通过美国雇主提供工作机会申请移民,并不要求雇员在获得绿卡前就开始为雇主工作。雇主提交这份申请,为的是雇员拿到绿卡后,可以长期为雇主工作。所以,要证明的是,雇主在提交申请时,有雇佣该员工的真实意图。
(五)有运气:抽签移民、避难申请、大赦法案
上述四种方式基本囊括大部分途径的绿卡申请方式。除此以外,还有一些更关乎运气的申请方式。
如果申请人出生在符合条件的国家或者地区,亦或者申请人的配偶出生在符合条件的国家或者地区,那么可以参与每年的抽签移民。美国每年都在全世界范围内,对于移民人数比较少的国家或者地区,开放抽签,直接凭运气就可以移民美国。
不过由于中国是一大移民输出国,所以如果出生地是在中国的话,那么不能参加每年的抽签移民。但是,如果刚好出生在中国香港、台湾、澳门的,那么是可以参与每年抽签的。
还有一些特别情况下,因为避难原因登陆美国,并且避难申请被批准的,那么也可以移民。亦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登录美国,终有一天等到大赦的,也可能。只是这两种方式,前者存在被大量滥用的情况,审理时间变久,申请难度也增大。后者在目前的政治气候下,恐怕是暂时等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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