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种情况下公司可以延迟发放工资?
受疫情影响现在公司还没有复工,我们公司是每月十五号发工资,请问应该正常发放吗,如果公司没有声明就拖延发放员工应该怎么办?公司也是很多年的老公司了,但是并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五险一金更是没有,并且规定每天上班时长在八个半小时,公司这是违规操作吗,如果是违规操作,那我们应该怎么维护个人权益?
问题一:
因为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无法明确劳动关系。劳动者需要主动去收集证据材料,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只有具备了相应的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才会正式受理案件,劳动者的权益才会获得保障。所以劳动者在工作中,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问题二:
分为两种情况:
1、无故拖欠工资,员工可以提出离职,并要求支付赔偿金,另也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2、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形,这种情况公司并不违法,员工个人只能选择接受或者可以提出离职,但没有赔偿金。
法律依据: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劳部发〔1995〕226号)
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总结:没有劳动关系,拖延工资你也没办法,你现在只能申请劳动法的保护先,不然最基础的保证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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