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股份可以以夫妻共同财产名义分割?
时间:2020-06-23 19:33:27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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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股权是一方在何时投资的股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股权收益无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这种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所得、分红、溢价、抛售增值部分等。
但如果股权是一方婚前投资的,并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一方婚前投资的股权就不是夫妻财产,不属于可以分割的范围;另一种情形是夫妻婚后约定归个人所有的财产投资的股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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