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等待期内,投保人能要求保险公司足额赔付吗?
时间:2020-06-29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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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内,投保人只能按期间内约定的金额索赔。但如果保险公司未明确提示和说明,投保人能否要求足额赔付?
在(2019)沪74民终350号的案件中,投保人投保了保险公司重大疾病险,约定了在合同生效或复效的180天内,保险金为已缴保费的1.1倍。后来投保人患病住院,要求保险公司足额赔付保险金,保险公司拒绝。双方协商不成,投保人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合同的等待期条款减轻了保险人的责任,可以认为是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却未向投保人提示和说明,最终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赔付足额的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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