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孩子失火烧山如何负责?

时间:2020-06-30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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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州木里县森林公安局办公室12日提供的消息,称该县项脚乡瓦科梁子“3·28”森林火灾起火原因,系当地11岁小男孩烟熏洞内松鼠时不慎失火引发。
从刑法上来看,该11岁男孩由于未满16周岁,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阶段,因而不能负刑事责任。但是,其监护人应对其失火烧山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具体的承担方式是:对于因火灾损毁的山林,应根据其价值,要求男孩监护人进行赔偿。对于附近群众因火灾而遭受财产损失的,由男孩监护人进行补偿。
但是,法律理论和实践往往是不同的。就该案来说,如果男孩家境贫寒,而被毁山林又经济价值重大,要男孩监护人赔偿该损失几乎不可能,200公顷的山林价值至少几百万元,中国恐怕没有几个家庭能拿得出这么多钱。所以,实践中往往只要赔偿一部分损失,而责令男孩监护人在该被毁山林补种树木并保证成活,恢复该山林,类似于恢复原状的做法。
放火烧山,牢底坐穿,这里提醒您林区请勿使用明火,注意用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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