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刑事案件可以由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

时间:2020-07-01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可以由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案件即《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自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相对应,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对涉嫌犯罪的被告人判处刑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一、自诉案件的范围。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三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根据《刑法》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虐待案件及侵占案件。但侮辱、诽谤严重危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及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虐待致人死亡等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而属于公诉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有证据证明”是指被害人能够明确提供被告人身份信息,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对自己实施了犯罪。此类案件,被害人证据不足的,也可以向侦查机关报案,由侦查机关立案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在实际司法实践中主要按以下几类进行把握:故意伤害(轻伤)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及《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害人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这类自诉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其一,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其三,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不予追究。“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是指经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报案、控告、检举,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未立案侦查,或者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的。《刑事诉讼法》中的此项规定,是为更好地解决好老百姓告状无门的问题。

二、有权提起自诉的主体及需具备的条件。

有权提起自诉的主体包括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其中,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被害人死亡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诉讼的,可以代为起诉。

提起自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应当是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提起;2、要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的事实;3、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案的范围(即本文第一部分),且属于受诉的人民法院管辖;4、未过追诉时效。

三、自诉案件需注意的问题

(一)自诉案件的调解与和解、撤回自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刑事诉讼法作如此规定,是为了充分保障自诉案件中自诉人的自主权,因为自诉案件本身就是根据自诉人的意愿提起。

(二)自诉案件被告人的反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就自诉人控告的案件,向人民法院对自诉人提起一个相反的刑事诉讼,其目的就是为了对抗原自诉人的自诉。反诉本质上是另一个“自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并同原已经提起的自诉合并审理。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