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3死10伤车祸事件,是否是刑事案件?

时间:2020-07-02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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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司机真的是因为身体原因发病导致车祸发生,那本案可能就不是交通肇事或者危害公共安全刑事案件,属于交通意外,司机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司机明知自己患有不适合驾驶的严重突发性疾病而坚持申领驾照驾车,则可能涉嫌犯罪,甚至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比如2014年5月,湖北驾驶员左某开车时突发癫痫,车辆失控冲进宜昌夷陵长江大桥下方公园,酿成4死8伤惨祸。事后法院查实,左某明知自己患有癫痫却故意隐瞒病史领取驾照,最终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这一点,相信警方会重点核实清楚。
但是,从民事角度而言,被撞的路人损失,也会有人承担。
首先要承担责任的是驾驶员,驾驶员徐某某是名个体汽车补漆修理工,其自己到底是个体户老板还是被个体户老板雇佣的人员,很重要,还有待具体调查。如果其本人就是个体工商户老板,他就要以个人的全部财产承担经营活动中的民事责任。如果是被个体户老板雇佣,则是老板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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