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成为股东,还被起诉怎么办?
时间:2020-07-04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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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一定要当股东,甚至当法定代表人。但是,也有人想法设法不股东,因为当了股东就要承担责任。比如,公司被判还款之后逃废债,股东出资不实,就得承担责任。
然而,有时可能一不小心就成了股东,比如把身份证交给他人被冒名登记。这时该怎么办?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只要能够证明是被冒名,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被冒名股东无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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