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儿童公园拍裸照构成犯罪吗?

时间:2020-07-06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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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人在南宁凤岭儿童公园拍不雅照一事引发关注。1月4日,接到群众报警后,凤岭派出所民警展开调查,很快锁定两名当事人。1月5日下午,民警依法将二人传唤至派出所调查。今日,南宁南湖警方 发布警情通报,据警方调查,涉事女模特名为张某(20岁)、摄影师名为薛某(31岁)。2019年12月31日晚,该二人在凤岭儿童公园内拍摄不雅照片和视频。随后二人分别将照片和视频发到了各自的朋友圈传播。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张某涉嫌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依法处行政拘留五日,对薛某涉嫌传播淫秽信息依法处行政拘留五日。

在南宁凤岭儿童公园拍不雅照被拘!女模特:我身材好
1月4日,凤岭派出所接到南宁市凤岭儿童公园的运营方广西丽紫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很快锁定拍摄不雅照和视频的两名当事人。1月5日下午,民警依法将两人传唤至派出所调查。
据警方调查,女模特张某,摄影师薛某,两人此前相识。2019年12月31日晚,在南宁凤岭儿童公园跳伞塔上,薛某为张某拍了不雅照和视频。随后,薛某将其中的一些不雅照和视频发至自己的朋友圈,造成广泛传播。
对于为何要拍这些不雅照?张某回应称,觉得自己身材好,想留着自己的青春,因此拍照留念。在拍摄时,张某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不应该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

鉴于张某有故意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的行为,薛某有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1月6日,南湖公安分局依法决定对张某和薛某分别行政拘留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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