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吊销后,有限公司的股东负有清算责任
时间:2020-07-07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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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依法履行清算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连带清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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