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吵架与女教师死亡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正是因为和老公吵架,女教师才自杀,女教师死亡和其老公行为有因果关系吗?
催债公司每天打五十个电话,女大学生小张催债,骚扰小张生活,小张烧炭自杀,催债行为和小张的死有没有因果关系?
张大妈买保健品被骗五十万元后自杀,骗子行为和张大妈死亡有没有因果关系?
女孩被继父强奸十年后自杀,强奸行为和女孩自杀有没有因果关系?
这些问题,都涉及一个刑法概念:因果关系。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到底是什么,张明楷教授说得很清晰,可是很多人还是不懂,包括我。
没有前一个行为,后一个行为就不会发生,这可能是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苏州22岁女孩遭十年性侵后自杀,禽兽继父被判强奸获刑13年
摘要:苏州吴江22岁女孩遭十年性侵后自杀案有了最新进展,法院审结了这起强奸案,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现代快报1月13日苏州电(庾向荣 沈黎红 何洁)去年6月,一则发生在苏州吴江的消息曾经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和同情:吴江一位22岁的女孩因为遭受继父10年性侵和骚扰,最终选择自杀。此事有了最新进展。今天,现代快报记者从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审结了这起强奸案,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五封遗书暴出惊人秘密
去年5月24日早晨,吴江桃源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一名女孩在家中自杀身亡。公安机关经现场勘查和法医检验,该女孩符合烧炭自杀的特征,排除他杀可能。后家人在整理死者女孩小欣的遗物时,发现了五封小欣亲笔所写的遗书,其中有一封是写给其生父的,其中的内容让家人大吃一惊。
遗书中提到,小欣的继父在她还小的时候就经常对她动手动脚,10岁时遭到了继父的强奸,此后又继续对她性侵和骚扰,用手机偷拍她洗澡和换衣服等等。她在遗书中控诉道:“每天晚上,我都不敢熟睡,稍有声响,我就突然间惊醒。因为我太害怕这个地狱了,就这样我过着非人的日子。”
原来,小欣的亲生父母早年间离异,她随母亲一起生活。后来,母亲改嫁,她跟着母亲来到了新的家庭,原本想能够享受到家庭的欢乐,想不到这名来自浙江的继父成了她噩梦的开始。
为了不让母亲深陷流言蜚语的压力,自己也不愿继续承受继父对她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她选择自杀来逃避对现实的种种不满,为了不让继父性侵她的秘密随着她的逝去而烟消云散,在给父亲的最后遗书中,她大胆揭露了继父的兽行,并绝望地表示:“为了妈妈的颜面,就让我带走一切,但希望爸爸能照顾好妈妈。”
禽兽继父最终认罪
小欣家人看到遗书中的线索令人震惊,当即通过当地妇联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当天即将犯罪嫌疑人张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讯问,经讯问,张某交代了曾经强奸继女并多次猥亵的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以来,被告人张某在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青云社区,先后多次对被害人小欣实施猥亵、性骚扰。2003年夏季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张某在家中卧室内,与刚10岁的被害人小欣发生了性关系。
但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和第一次庭审过程中,张某否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认为小欣在遗书中的描述没有依据。在随后的庭审中,张某又承认了在被害人10岁左右时曾实施过一次强奸行为,后来还多次偷拍其洗澡。但他认为,他与小欣之间关系还比较正常,而且强奸已经过了十多年,被害人对事情的经过已经记不清楚,强奸与小欣的自杀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其辩护人也认为,被害人给生父的遗书中提到了被性侵的事实,但并没有表明是因受到性侵而自杀,小欣是由于工作、恋爱等因素导致情绪无法正确宣泄而自杀的。
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应予严惩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曾作过多次稳定供述,其情节与被害人给生父的遗书相印证。张某身为继父,与和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继女发生性关系,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以惩处。
小欣在被强奸十多年后自杀,强奸行为并非被害人自杀的唯一诱因,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但张某与小欣是继父女,两者存在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犯罪行为严重违反家庭伦理,且小欣当时是一名不满十周岁的幼女,犯罪行为对于被害人的健康成长和发育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并导致其性格养成的缺陷,可以认定张某奸淫幼女情节恶劣。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张某未提起上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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