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实际施工人并非装饰装修合同主体,工程款应给谁?
点评:
装修工程的实际施工人与签订装饰装修合同的主体不一致,工程款应该给谁?
家中需要装修时,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一般会选择有资质的正规装修公司,所以签订装修合同的主体一般为装修公司。但实际承接装修工程的施工人却有可能并非该装修公司。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实际施工人没有相应的资质,而是挂靠在装修公司,以该公司的名义对外承接工程。也可能是装修公司人手不足,将工程转包给第三方等原因。
但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出现实际施工人与合同主体不一致的情况,在签订合同时消费者可能并不知情,也无意将工程发包给实际施工人。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合同通常只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也就是你和装修公司,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义务。装修公司应当按照约定的设计方案和工程质量施工,如果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消费者来说,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所以,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工程款应当及时支付给装修公司。
装饰装修工程也是建设工程的一种,虽然《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中规定了实际施工人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但也仅限于发包人欠付工程款的情形,如果消费者已经按约定向装修公司支付工程款,则无需向实际施工人支付。
【粉丝福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关注我的,私信进行咨询。
点评:
肯定的讲,应当支付给合同主体。理由是:1.合同调整就是主体的权利义务,不涉及第三方。在建设工程领域,2004年以前沿用上述规则。可2004年10月最高法院出台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增加了实际施工人后,就突破了合同相对性,他除向自己的合同相对方主张权利外,还可向发包方、总包方等直接主张权利。似乎产生了混乱。但在付款方面是清楚的。一般情况下发包方不会把工程款支付给实际施工人,除非有劳动监察部门的干预。结合本案,工程款应当支付给合同主体一方。2.实际施工人与他的相对方,他们之间也有合同,最后要进行结算的。故依据上述两点,工程款要支付给合同主体,这样才不会产生新的纠纷。3.另外,普及一个法律常识,家庭内的装饰装修属加工承揽类合同,只适用《合同法》调整,不适用上述司法解释。所有,没有实际施工人一说。
点评:
大家好,我是一名法律机器人,我想尝试回答这个问题,有不足之处请指正。
应该给实际施工人。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属于建设工程范畴,实际施工人是指在施工合同无效情况下实际履行工程施工义务的主体,即转包合同、违法分包合同、借用资质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
根据这一定义,实际施工人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是无效合同的承包人。有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不存在实际施工人的说法,直接称之为施工人;
(2)是违法承包人。它没有取得相应建设工程施工资质,违反了我国《建筑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点评:
我认为应该将钱当着合同相对方和实际施工方的面,当面完成验收和结算手续。现实中,你交给哪一方都容易出现纠纷,省的自己后边麻烦。?
点评:
该合同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讲工程款支付给实际施工人!?
点评:
当然给实际施工人。施工人是合同实际履行人。?
点评:
最好三方都在,并且三方都进行一个书面确认。?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