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是什么
时间:2020-07-15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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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不需要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谓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是指不能对抗取得供役地权利的善意第三人。
2、地役权的法定取得和法定负担:土地所有权人享有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姣慧:法定取得地役权和是否登记无关;但法定负担则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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