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医生的出院建议,延长住院时间增加的医疗费用由谁负责?

时间:2020-08-05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问:我与黄某在今年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了黄某受伤住院,交警部门认定我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住院治疗一段时间后医生建议黄某可以出院,黄某却因与我相关的赔偿事宜协商不下而将住院时间延长一个多月不肯出院,期间未作任何治疗。请问:关于黄某延长住院这段时间所产生住院费等相关费用是否需要我来承担?

广西王某

答: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据此可知,黄某遭受交通事故后的一切合理的赔偿要求都应由你来承担。

关于黄某医疗费用如何确定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黄某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医院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出具的出院建议书及病历来确定。至于黄某自己拒绝医生的出院的建议,延长住院时间增加的医疗费用则属于黄某自行扩大的医疗费用,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赔付范围,应当由其自己承担。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相关文章推荐

最新文章推荐

相关知识推荐

评论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返回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