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超日常负债不属夫妻共债:如何界定“日常负债”的范围?

时间:2020-07-18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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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超日常负债不属夫妻共债,你怎么看?民法典草案增加夫妻共同债务问题的这个规定,是针对当前司法实践中突出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把此前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升级为法律,可见这个问题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关于“个人超日常负债”怎么界定的问题,首先要明确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的范围。虽然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哪些是家庭日常生活,但司法实践中会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城镇居民家庭消费的种类来确定,主要有8大类: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交通通信、文娱教育及服务、居住、其他商品和服务。

因此,凡属于上述8类的合理的消费,都是家庭日常支出,超出这个范围而又没有夫妻另一方认可,或者没有适当的理由证明的债务,一般可以认为是“个人超日常赌债”,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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